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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灯塔市第四初级中学招聘公告

灯塔市第四初级中学位于古城街道,建于1968年。学校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现有教学楼将改造为集图书、阅览、语音、微机、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大楼。学校以优美的校园环境、雄厚的办学实力。

现有教职员工68人,骨干教师7人,大学本科学历70.2%,平均年龄38岁。领导班子7人,平均年龄40.6岁。在校学生615人,教学班17个。

多年来,学校秉承“既教书又育人”的办学理念,锐意进取,创新发展,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已成为一所本地区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为充实我校教师队伍,进一步推进本地区教育内涵发展,打造区域教育品牌,现拟向全国招聘教育英才,欢迎有志之士共襄此教育盛举。

一、招聘计划:

语文1人,数学1人,政治2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历史1人,地理1人,音乐1人,美术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1人,专职班主任2人(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本科在30周岁以下,有一定教师经验者或者具备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至35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待遇:

受聘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制,一经录用享受全供事业待遇。

四、招聘办法: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基本情况与求职简历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我校邮箱dtdscjzx@163.com 。经初审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月8日。

灯塔市第四初级中学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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