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星晨志愿服务队是校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下设的二级学院分会,成员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自愿加入的学生组成,为加强志愿者组织管理,完善志愿者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该章程仅适用于数学与统计学院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条 志愿服务队以“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为志愿服务宗旨,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参与学院文化建设,为创造和谐校园贡献个人力量。
第三条 青年志愿服务队是为了推动社会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切实发挥志愿者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青年志愿者投身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识,推动志愿者服务的深入开展。
第四条 加入星晨服务队的志愿者均是自愿加入,需要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变相收取报酬,遵守星晨志愿服务队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天水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星晨志愿服务队是负责我院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统筹、实施、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办公室行使数学与统计学院星晨志愿服务队的职能。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院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的管理,研究制定全院青年志愿者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服务培训等。
第七条 按服务队分成的部门分别实施管理,各部分工明确,互相配合,按照部门职责划分各项工作内容。
第二章 志愿者招募
在志愿者招募过程中注意以下流程:
1.招募宣传
团委宣传、班级招募。
2.报名阶段
符合报名条件的志愿者领取表格填写好后交至招募负责人。
2.选拔阶段
由星晨志愿服务队对上交的报名表进行筛选。
3.录用阶段
志愿服务队将通过面试的志愿者信息反馈给各部门,确保志愿者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第三章 会员注册
第八条 青年志愿者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数学与统计学院全体在校生。
2具有乐于奉献精神,素质良好,勇于锻炼的学生。
3.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一个部门,并服从该部及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 志愿者当按照如下流程完成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并且填写注册信息登记表。
2.志愿者组织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在志愿汇上进行网上注册。
第四章 志愿者的权力及义务
第十条 志愿者组织需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有关权益,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它志愿者的服务。
第十一条 青年志愿者在注册后有如下权利:
1.积极参加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 。
3.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4.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5.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青年志愿者需履行如下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2.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4.自觉遵守相关章程及志愿者服务队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志愿服务队管理
第十三条 在会的志愿者要积极参加活动、培训,每个学期对志愿者参与活动的次数要进行统计,长期不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予以通告批评或者劝退。
第十四条 加强部门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等问题。
第十五条 志愿服务工作要有纪律性,志愿者参与活动过程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及与志愿者不相称行为的问题时,组织需要做出处理,通告批评甚至劝退。
第十六条 优秀志愿者考评完全公开,对志愿汇时长和参与活动次数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结果及志愿汇截图公开发布。
第十七条 大型活动或者专业性的志愿工作开始之前,招募的志愿者均需要参加相关培训。
第六章 志愿者的主要任务
第十八条 志愿者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保存注册志愿者到其他部门和地区提供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内容如下:
1.为有困难的对象提供“一助一”长期服务。
2.为环境建设,生态保护,公益事业等提供服务。
3.在志愿服务组织内从事志愿服务的组织,协调,参与工作。
4.承担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任务。
5.其它具有专业技术特长要求的志愿服务工作等。
第十九条 除临时性活动外,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前应由其所属的志愿者组织或本人与服务对象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志愿者完成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后,可通过向其所属的志愿者组织申请,填写服务项目登记表,继续参加此类或其他类的志愿服务项目。
第七章 志愿者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 志愿者需要经过培训才能参加志愿者活动,培训内容包括志愿者行动的发展情况,志愿者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相关规定等,对一些专业性的志愿服务还需要进行专门培训。
第二十二条 对长期的,明确的服务工作如“一助一”和一些大型活动在活动安排及任务结束之前进行集中统一的培训。
第八章 考核评价
第二十三条 志愿者考评准则如下:
1.评价优秀志愿者时需要对志愿者进行综合考评,包括每学期参与活动的次数及志愿汇上活动的总时长,每个学期结束后评选出该学期的优秀志愿者,发布证书并上报学院团委。
2.大型志愿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志愿者另行评选为优秀工作者,发布证书并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 每学期参与志愿活动的次数不及2次的志愿者进行通报批评,若长时间不参与志愿活动仍然在会的志愿者予以劝退。
第九章 志愿服务队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志愿服务队是志愿者组织的基本单位,是志愿服务活动的直接实施者,是志愿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星晨志愿服务队受团委、校级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
第二十六条 落实《数学与统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章程》,践行青年志愿者协会宗旨,加强各部管理,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进行活动要有纪律性,服务队志愿者出现违规违纪情况,组织需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志愿服务队基本资料及管理制度应遵循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志愿者的信息经注册后存档,包括专业、班级、姓名及联系方式,存档后保证志愿者信息的隐私安全。
第二十九条 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活动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团组织的支持、社会捐助等。
第三十条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名称为“星晨志愿服务队”。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动、解释权归数学与统计学院星晨志愿服务队解释。
数学与统计学院星晨志愿服务队
2021年12月10日